【药品名称】: 盐酸氯米帕明片 |
【商品名称】: 安拿芬尼 |
【药品规格】: 25mg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为、盐酸氯米帕明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。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、恐怖性神经症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在开始使用安拿芬尼进行治疗之前,应首先治疗可能存在的低钾血症(参见注意事项)。2.应根据不同的个体及患者的情况确定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。原则上应尽可能用最小剂量达到最佳疗效,且慎重地增加剂量,特别是在治疗老年及青春期患者时,因其对安拿芬尼的反应比中间年龄的患者更强。3.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QT间期延长和5-羟色胺中毒,建议依照推荐的剂量使用安拿芬尼,当同时服用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或其它5-羟色胺激活药物时,应慎重增加安拿芬尼的剂量。4.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,应严密地监视患者的疗效及药物耐受性。5.抑郁症、强迫症和恐怖症、治疗初期、每次一片,每日2-3次。以后的剂量视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逐渐增加,如在治疗第一周每隔二、三天增加25毫克,直到每日4-6片。6.在病情严重时,每日最大剂量可增加到250毫克。一旦病情显著改善,则将剂量调整到维持量,即平均每日25毫克片剂2-4片。7.惊恐发作,广场恐怖、初期,每日服用10毫克,根据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来增加剂量以达理想疗效。每日所需量因病人而异,差距很大,从25毫克至100毫克不等,如病情需要,可增至150毫克。一般认为,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,在此期间可逐渐减少维持量。伴有发作性睡。8.慢性疼痛状态、剂量应个体化(每日10-150毫克),因考虑患者可能合并用止痛药(或可能减少止痛药的用量)。9.老年患者、开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疗,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-50毫克的合适剂量,通常约需10日左右,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。10.少年儿童患者、11.强迫症、开始用10毫克片剂每日1片治疗,在10日内,5-7岁的儿童用量增至每日20毫克,8-14岁儿童增至每日20-50毫克,14岁以上的儿童增至50毫克或更多。12.夜间遗尿(限5岁及5岁以上,且除外器质性原因;用药前需认真比较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收益;应考虑到可能需要的替换治疗)、初期日剂量、5-8岁--10毫克片剂,2-3片;9-12岁--25毫克片剂,1-2片;12岁以上--25毫克片剂,1-3片。在用药一周内无充分疗效时,应给以更高剂量。一般应在晚饭后一次性给药,但对入睡不久便遗尿的儿童要预先(下午4时)给予部分剂量。获得预期疗效后,应逐渐减少维持量,并继续治疗1-3个月。13.尚无对5岁以下儿童的用药经验。14.对于患有抑郁状态(可有不同原因及表现)、恐怖症、惊恐发作、发作性睡病伴发猝倒、慢性疼痛状态的少年儿童患者,没有足够的关于安拿芬尼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。因此,对于患有这些疾病的0-17岁的患者,不推荐使用安拿芬尼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,如多汗,口干,视物模糊,排尿困难,便秘等。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,震颤,眩晕。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。偶见癫痫发作,心电图异常,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严重心脏病、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、癫痫、青光眼、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肝、肾功能严重不全、前列腺肥大、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,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。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,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,才能使用本品。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。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、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10970080 |
【生产企业】: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 |